海南填海造地趋热 管理存在四大问题

2013-01-30 09:01:40 来源:中新网海南频道

  “向大海要地”正成为琼岛新增用地主要方式。正在此间召开的海南“两会”上,省政协委员、海洋与渔业厅厅长赵中社表示,海南填海造地管理存在四大问题。

  赵中社介绍,海南省是国内最早实施海域使用有偿制度的省份,比2001年国家实施《海域使用管理法》早十年。2002年至2012年底,海南确权填海造地面积1702公顷,占全国填海造地总面积的2%。

  赵中社坦言,目前海南填海造地管理存在四大问题:一是填海造地规划因缺乏理论支持而无法制定;二是市县级政府如何发挥在填海造地一级市场开发的主导作用尚待研究;三是填海指标管理制度与市县审批权不一致;四是海域使用证换发土地使用证复杂。

  据了解,2010年初国务院批准海南建设国际旅游岛后,海南出现海洋开发热,围填海项目增多,引发社会各界关注。2012年海南省人大用数月时间进行海岸带开发利用保护情况的专题调研。

  省人大调研报告披露,2010年至2011年上半年,全省九市县申请围填海指标的建设项目和区域建设用海规划33宗,围填海指标3675公顷, 而同期国家下达海南省填海计划指标仅1520公顷。从2002至2012年海南查处违法用海案件26宗,违法用海面积34.36公顷,处罚金额逾1.2亿 元。

  调研报告称,填海造地已成海南新增用地主要方式,填海造地趋势加快。单个填海项目环境评价都合格,但形成规模后,对海岸带和近岸海域环境造成的环境影响,目前无法预测。

  2012年11月,国务院批复海南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到2020年,全省建设用围填海规模控制在11150公顷以内。

  赵中社委员建议,编制《全省海域使用规划》,管控海洋开发与环境保护。市县填海应确立集约用海理念,大幅度提高填海造地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探索用海招拍挂出让制度等。